2014年12月9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加強和規范生物質發電項目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旨在加強和規范生物質發電項目管理,促進生物質發電可持續健康發展。
生物質發電是利用生物質所具有的生物質能進行發電,是可再生能源發電的一種,包括農林廢棄物直接燃燒發電、農林廢棄物氣化發電、垃圾焚燒發電、垃圾填埋氣發電、沼氣發電。
我國生物質資源十分豐富,發展生物質發電產業前景廣闊。發展生物質發電,實施煤炭替代,可顯著減少二氧化碳和二氧化硫排放,產生巨大的環境效益。預計到2025年之前,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質能發電將占據主導地位。未來,利用生物質再生能源發電已經成為解決能源短缺的重要途徑之一。據統計,2012年我國電力結構中,生物質和廢料生產電力占比僅為1%,預計2040年占比將增長至3%。
此次發改委公布通知中,鼓勵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抽調生物質資源利用效率;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應納入規劃,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應符合國家或省級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已投產和新建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嚴禁摻燒煤炭等化石能源。農林生物質發電非供熱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由地方政府核準。
總結:該通知的發布,有利于加強和規范國內生物質發電項目管理,促進生物質發電可持續健康發展,對于國內巨大的生物質發電市場來說,是利好消息,有利于推動國內生物質發電產業的進一步發展,有效實現國內能源結構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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