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發展
云計算的方面則有著自己的國家級戰略考慮。美國并不以科技和產業作為云計算的發展重點。事實上,在2009年奧巴馬政府就已發布長期的云計算計劃,其主要目標就是“繼續朝著基于服務(與技術和提供商無關)的環境遷移”。
美國主導的云計算發展的企業,包括互聯網公司,IT公司,電信運營商等,都在產業鏈中占據了合適的位置(如谷歌,亞馬遜,IBM,惠普,微軟,思科,AT&T,沃達豐等)。主要提供業務的是互聯網公司和電信運營商,谷歌,亞馬遜,IBM,AT&T,沃達豐等。
相對于中國,美國更強調把云計算作為工具所要達成的目的。而日本則在2010年提出了智能云戰略,戰略中強調要促進云服務的多樣性,用戶需求為導向開發云技術及周邊技術,同時采取戰略性的措施推動創新,此外還有建設電子政府云。其根本都是落在業務本身上,而不是技術上。
2013年1月,日本富士通公司推出“高齡者護理云計算”,推廣家庭醫療與護理服務,這一服務據說到2015年可以創造60億日元的市場。日本NEC公司推出的“酒店綜合云計算服務”,經過幾年的發展,也已經取得巨大效益。日本政府在2010年投資約500億日元建立的“云計算特區”要在2015年達到2兆億日元的市場規模。
中國眼中的云計算更多的具有1.0的特點,主要是由技術和產業驅動的云計算;而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眼中的云計算則更多的具有2.0的特點,更多的是由應用驅動的云計算。
相對于國外廣泛、深入、成熟的云計算應用,目前我國的云計算應用還處于探索階段,大規模的商用云計算世紀還沒有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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