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在以激進創新的姿態開拓新時代的同時,監管政策也于近期連續出臺,在摸索中對應形成,來規范這種野蠻生長的態勢。從“跑路”到“整頓”,曾經如火如荼的
P2P行業正在從簡單依靠“自我凈化”過渡到發揮“政府監管”作用,行業整頓力度的加大也為其今后健康有序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去年3月,首次明確P2P平臺由銀監會監管;去年8月,出臺P2P平臺十大監管原則;今年7月,更是先后由十部委聯合出臺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及央行出臺了非銀
支付網絡支付管理辦法。而今年7月出臺的兩份文件,由于規定P2P平臺資金存管必須由銀行完成,又限定了第三方支付賬戶支付額度,被認為對P2P平臺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將造成“行業洗牌”式的巨大沖擊。
然而,7月下旬號稱史上最嚴監管規則出臺以來的這一個月時間里,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生態圈發生著微妙的變化,但并非“滅頂之災”。相反,P2P平臺和第三方支付機構都在適應新的監管規則,開拓了各自的一席之地。
早在5月中旬,由銀監會、國家發改委、公安部、人民銀行等31個部門組成的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決定,于2015年6月至8月開展全國非法集資問題專項行動,對一些重點領域非法集資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隨后,各地紛紛啟動專項整治行動,其中,打著“投資理財、P2P網絡借貸、農民專業合作社、
房地產、私募股權投資”等名頭的新型非法集資行為,是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查處或規范的領域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以互聯網金融創新為名的“P2P網絡借貸”,因其名頭顯得“高大上”,極易淪為非法集資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重要工具。截止目前,各地抓獲、起訴或判決的P2P網絡借貸平臺跑路案件,大多數都涉及非法集資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
隨著國家相關制度的制定和推行,雖然P2P行業監管細則尚未出臺,但是,目前已明確了P2P行業四大監管要點:直接借貸、中介服務、不得提供增信、不得非法集資。
其中,“不得非法集資”是P2P行業的“紅線”或“底線”所在。事實上,在制度出臺前或P2P行業發展初期,很多平臺為了吸引投資者參與,提高用戶體驗或建立平臺信譽,設定了很多虛假借貸項目或自融項目,此類虛假項目并無真正的借款人,出借人的錢在借貸期內留存在平臺的銀行賬戶上,借貸期滿后,平臺按照約定的利率將本息分期或一次性返還給用戶。
經過對P2P行業集中整頓或規范后,制定中的P2P行業監管細則亦有可能于此時點正式面世。新思界分析師認為,P2P行業整頓進程的推進和加強,對于行業未來健康持續發展意義重大,也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政府對新型行業的監管能力,推進行業發展帶動更大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