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熱發電被認為是“十三五”期間具潛力的太陽能利用技術路線。但示范項目名單及電價政策遲遲未能發布,導致企業既定的工作計劃無法按預期實施,更有不少本來期望進入光熱領域的從業者仍保持著觀望態度。不過,隨著由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牽頭的光熱電價制定征求意見座談會的召開,光熱電價的制定邁出新的一步。光熱電價有望快速在本月正式出臺。
據了解,此次座談會是電價主管部門國家發改委價格司首次主動牽頭組織針對光熱電價的溝通會議,而在此前的多輪溝通中,多是由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牽頭組織召開,這種轉變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光熱電價的制定已經正式進入了價格司的工作日程表,電價的正式發布已指日可待。
此前,光熱電價遲遲未能出臺,業內人士紛紛猜測很可能是因為發改委價格司極力壓低電價。國家能源局給出的建議電價為不低于1.18元/千瓦時,但鑒于棄風棄光問題日益嚴峻,新能源補貼資金缺口巨大等客觀現實,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對光熱電價的心理預期極低,甚至可能在1.1元/千瓦時以下。而事實上,光熱行業可接受的電價范圍最低在1.18-1.25元/千瓦時。不過,從此次會議來看,價格司方面并未表現出要極力壓低電價的態度。
據了解,今年以來,因整體經濟下行壓力、此前數月忙于輸配電價改革等更為關鍵的事務,價格司未能抽出過多精力研究制定光熱電價問題,五一過后,光熱電價問題正式列入價格司電價處的工作日程,預計在五月份就有可能正式出臺光熱電價支持政策,最遲不會晚于今年六月份出臺。
從示范項目的推進計劃來看,電價政策的出臺時間嚴重影響著國家能源局在2017年底前建成一批光熱示范電站這一設想目標的實現,電價盡快出臺,示范項目的實施就能夠盡快向前推動,受制于自然條件,我國光熱電站建設的實際施工期較短,本月如能出臺,部分項目在今年仍能趕上較多的可施工期加速建設,若再拖一兩個月,則對大多數項目開發而言,本年度能推進項目實際建設的時間將十分有限,這意味著將浪費掉近一年的時間。
行業研究人士表示,在太陽能利用方面,光熱發電“十三五”時期迎來重要的發展契機。光熱發電有蓄熱儲能功能,在西北地區可以和現有風電、光伏打捆輸送,形成較穩定出力。“十三五”期間,光熱發電裝機有望達到1500萬千瓦。但是市場前景廣闊,要實現大規模發展,還需要國家政策的配套支持,因此,國家應該盡快出臺合理的電價以調動行業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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