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想不到的是,2015秋冬季才剛剛開始,時尚圈就突然驚爆流行新詞Fugly,即“Fucking ugly (真他媽丑啊) ”的意思。簡單粗暴的詞語中,透漏著時尚新
潮流。
Fugly在普羅大眾口中仍然是代表貶義的罵聲,而在時尚圈則被弱化解讀成“Fashion ugly”,既可以指一件設計老派的外衣,也可以形容一種看起來怪誕的搭配,它們或許不美,卻極具個性又讓人欲罷不能,它們是潮流作祟的產物。其實,時尚圈中早就有“Ugly beauty”這樣的說法,指的是故意為之的丑陋之美。如攝影大師史蒂文·梅塞 (Steven Meisel) 與意大利版《Vogue》曾經合作過的許多實驗性大片《Performance》等,故意將模特打造成流浪者、海盜、小丑等邋遢卻富有張力的形象,并以戲劇般的表現展示一種劇場式的美感。但如今提到的“Fugly”一詞顯然不能完全等同于“Ugly beauty”。
除了潮流的影響因素外,我們或許還可以從這樣一個角度來解釋Fugly的流行:在物質極大豐富化、選擇更多元的今天,千篇一律的美不如個性豐富的丑更讓人印象深刻。這種趨勢不僅僅體現在時裝方面,也出現在模特選角、時尚博主的崛起等方方面面。
要想弄清楚什么最好,你就得先了解什么是最糟。自我意識是其中的關鍵,因為時尚的“Fugly”所傳輸的最值得期待的價值,就是知識,而這正是令其區別于普通的“Fugly”之根本所在。正如對于曾經紅極一時的勃肯鞋 (Birkenstock),紐約流行設計學院(FIT)博物館館長及總監瓦萊麗·斯蒂爾 (Valerie Steele )曾如此評價:“那雙舒適卻不甚優雅的鞋,表達的正是'我知道Phoebe Philo是誰'。”設計師候塞因·卡拉揚(Hussein Chalayan)坦言:“如今的消費者是在被迫購物。資訊通過各路媒體迎面襲來,反復多次之后,我們習以為常,甚至開始喜歡上那些我們一開始認為蹩 (chou) 腳 (lou) 的東西。”
“Fugly”傳遞著一種年輕實驗式的放肆和興奮感,同時又沒有那種不確定性,也不需要有是否合身的負擔。它排斥奢侈品的那種文雅修養和慵懶舒適感,它有一種不斷斗爭的強烈吸引力,有一種成長的痛苦與甜蜜。在創意領域,這種復雜而威嚴的丑卻往往是的靈感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