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部召開環境執法情況新聞通氣會。2017年上半年,中國實施《環保法》4個配套辦法案件數量均大幅度上升,環境執法力度進一步加大。
經統計,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503件,罰款數額達61060萬元,與2016年同期相比罰款數額上升131%。
2017年上半年,中國四類案件總數17169件。其中,按日連續處罰案件共503件,罰款數額達61060萬元;查封扣押案件7553件;限產停產案件3880件;移送行政拘留3939起。與2016年同期相比,中國適用按日連續處罰案件數量上升64%,罰款數額上升131%,查封扣押案件數量上升157%,限產停產案件數量上升223%,移送拘留案件數量上升205%。
2017年上半年,中國環保部門辦理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294起,案件數量同比增長54%。
2017年4-7月,強化督查組共檢查了32004家企業(單位),發現20482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64%。存在問題的企業中,屬于“散亂污”問題的6662個,超標排放的36家,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1961家,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1732家,涉嫌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4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240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蓋、密閉的3768家,存在其他問題的3915家。
新思界
數據分析師了解到,2017年,環境保護部通過綜合運用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手段,推動《環境保護法》全面落地。同時,配合司法機關充分運用刑罰手段嚴懲環境污染犯罪。環保部與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了《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在實際工作中,環保部門積極配合司法機關對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妥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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