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發生兩起手扶電梯事故,一個發生在湖北荊州市安良百貨商場,一位30歲的媽媽帶著自己年幼的孩子乘坐電梯,電梯踏板突然下沉,這位年輕的媽媽在最后關頭把自己的孩子托起,而自己“淹沒”在電梯里。
昨日,廣西梧州又發生了一起電梯傷人事件,梧州市太陽廣場一名一歲多幼兒手臂被自動扶梯卡住,經近5分鐘破拆和營救,幼童終被救出。該幼童自行在電梯口彎腰撿東西致手被夾血肉模糊。
一連發生兩起手扶電梯“吃人”事故,可以說是震驚了全國,因為大家一直都不知道,手扶電梯的危險性這么大,并且很多人一直都認為手扶電梯是最安全的,誰知道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不管是哪種電梯類型都有事故出現,那么,很多人都為電梯的安全性擔憂,出現這樣類似的事故是誰的責任?如果真的追究起責任問題,多個部門會被涉及進來。
平時我們所用的電梯,按其要求是要做定期維修和安全監測的,它的安全直接涉及到人們的生命安全,如果在其出現故障的時候乘坐,一旦發生事故后果就不堪設想。通過近期出現的兩起手扶電梯的事故,全國范圍內應該對電梯安全意識增強。
在接連發生這兩起事故之后,很多人都表示以后都不敢坐電梯了,乘升降電梯怕掉下去,稱手扶電梯怕被“吃了”,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過啊!現在手扶電梯開始“吃人”了,你以后還敢乘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