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國務院常務會議促進新能源及小排量汽車發展決定的推動,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中國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優惠政策,無疑為今后的汽車消費注入了新的活力。
近日,國際三大評級機構之一的穆迪在一期《穆迪信用展望》中表示,中國車輛購置稅減半舉措對汽車制造商具有正面的信用影響,此舉可降低車價,刺激乘用車的需求,對車企與消費者來說是雙贏的。
穆迪方面表示:符合減征條件的乘用車占總銷量百分比較高的車企,以及側重于價格敏感消費者的車企將獲益最大。
中國汽車制造商協會方面的
行業分析數據指出:此次減征車輛購置稅之前,中國今年的汽車銷售情況疲弱,其中今年前8個月的銷量與去年基本持平。此外乘用車占總銷量的比例為85%,其中68%的發動機排量為1.6升及以下。
在中國,車輛購置稅是由購買者支付的。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為購買者向銷售者支付除17%增值稅以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此次減征車輛購置稅將降低一次性稅費支出,從而降低符合減征條件汽車的購買價格。穆迪預計,這對價格敏感的購買者特別具有吸引力,由于減征期有限,預計將吸引購買者提前購買。
穆迪還指出,中國的兩家著名汽車制造商,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和北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都將受到此項政策影響,且由于吉利主攻小型發動機車型且銷售價格較低,因此受益或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