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政協常委會審議通過建議案,呼吁盡快研究出臺《北京市傳統村落保護條例》,形成完整的傳統村落法律保障框架。
目前北京市共有行政村3938個,符合或基本符合國家關于傳統村落認定條件的村落僅有52個。多數村落保護現狀堪憂,一些民居外觀殘破,青壯年勞力不斷外流,常住人口減少,出現“人走房空”現象,一些傳統民居無人居住,年久失修。如門頭溝區黃嶺西村外出務工人員數量超過了50%,而房山區水峪村古民居院落空置率高達95%。
傳統村落大多位于偏遠山區,醫療、文化、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務設施比較落后。10年來,伴隨工業化、城鎮化建設,一些傳統村落大規模拆除具有歷史文化和地方特色價值的院落、建筑,而代之以新的住宅建筑。另外,設施落后、人才不足、管理數據缺乏等,也是目前傳統村落保護中的問題。
北京市政協建議,盡快研究出臺《北京市傳統村落保護條例》,應將傳統村落保護納入《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當中,科學編制每個傳統村落的保護規劃,嚴格限制核心保護區的改建、擴建、室外裝修等。政府可給予適當補助維修經費,鼓勵扶助村民“自保”等。
另外,可以借鑒貴州做法,建立村落保護預警和退出機制,當村落文化遺產發生較嚴重破壞時,市主管部門應向村落所在縣級人民政府提出瀕危警示通報。破壞情況嚴重并經主管部門認定不再符合傳統村落入選條件的,將其從北京市傳統村落名錄中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