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于2015年7月27日發布《關于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批復原則同意《福州市城市總體規劃》(以下簡稱《總體規劃》)。
福州是福建省省會、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心城市之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濱江濱海生態園林城市。《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福州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要不斷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福州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在支持福建省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總體規劃》的內容
1、城市發展目標:福州市發展目標為“開放文明、和諧幸福、濱江濱海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把福州建成為“經濟繁榮的中心城市,生活舒適的宜居城市,環境優美的山水城市,人文和諧的文化名城”。
2、人口規模預測:福州市域總人口規劃2015年為800萬人,2020年為890萬人。城鎮化水平預測2015年為69%,2020年為75%。中心城區城市人口規模2015年為346萬人,2020年為410萬人。
3、市域空間結構:規劃福州市域形成“一區兩翼、雙軸多極”的空間結構。
4、城市性質:福建省省會、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心城市之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濱江濱海生態園林城市。
5、城市用地規模:福州中心城區建設用地規模:2015年為300平方公里,2020年為378平方公里。
6、中心城區空間結構:構建“一核心、兩新城、三組團、三軸線”的城市空間結構。
7、綠地系統結構:按照“兩江潤城、碧山環城、水鏈織城、青峰綴城”的規劃理念,構筑“一環八楔、兩帶一網、十一山多園”的綠化體系,形成以點帶線,以線連面,“點—線—面”結合的綠化系統。
8、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以“山城合抱、派江吻海”的大山水、大園林空間格局為依托,以“城為中心,江為紐帶,山為背景”,整合利用現存的歷史文化資源,保護“一城八鎮(村)、一江一湖、百河潤邑、群翠繞城”的名城空間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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