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務院辦公廳就煙臺市城市總體規劃發布審批通知,正式批準同意《煙臺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為促進煙臺市現代化建設增添新的動力。
煙臺是山東半島的中心城市之一、環渤海地區重要的港口城市、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總體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國家相關政策精神,堅持經濟、社會、人口、環境和資源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戰略,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煙臺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各項工作,逐步把煙臺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良好、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總體規劃指出,煙臺確定的3002平方公里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要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加強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地區的規劃建設管理,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應當統籌考慮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的條件,重點發展縣城和基礎條件好、發展潛力大的重點鎮,優化村鎮布局,加強對村鎮建設的指導,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現代化。按照山東半島城市群協調發展的要求,加強與青島、威海等城市的規劃銜接。
同時,促進城市規模合理發展,到2020年,煙臺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23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55平方公里以內。要根據煙臺市資源、環境的實際條件,研究劃定城市開發邊界,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
總體規劃還對城市基礎設施體系、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重視歷史文化和風貌特色保護等方面做出了詳細的指導說明。
煙臺城市總體規劃的獲批是我國新型城鎮化發展的一個典型示范,是煙臺城市發展建設的主要藍圖,是煙臺市城市發展、建設和管理的基本依據。
新思界分析師認為,煙臺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為煙臺城市發展提供了方向指南,也在根據城市特色探索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促進區域產業經濟拉動城鎮化發展,實現煙臺城市現代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