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多,執行難”一直以來都被視為中國“城市病”的主要癥結之一,各層級規劃之間各自為政,都在舉起規劃的大旗,但很多規劃之間彼此互不銜接。自2015年底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召開后,推進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多規合一”,成了各級政府必須啃下的“硬骨頭”。據悉,目前全國已有28個試點縣市基本完成了“多規合一”的探索。
當前,中國城市空間的規劃政出多門,正是由于不同層級的政府、或同級政府中的不同部門,均會依據各自職能權限或部門利益,針對一定空間范圍內的區位用途、資源配置、開發強度等維度,做出各類性質各異、年限不一、法律和行政地位參差,甚至連規劃發展目標都迭有沖突的各類規劃所致。據悉,中國現行同一層面的空間規劃就有80多種,彼此各有側重,又平行交叉。
城市規劃的制定,實際上是公共權力對以土地為依托的財產權益的調整,但是現實中,政府各層級規劃各自為政,都在舉起規劃的大旗,導致城鎮體系規劃和城市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專項規劃,和控制性的詳細規劃之間,出現很多不銜接的地方。“多規合一”的目的,就在于讓政府各層級之間的規劃能相互協調,避免規劃內容的沖突和矛盾,把城市規劃的不銜接之處扼殺在搖籃里。
在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召開的中央城市工作會議上,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要“推進規劃、建設、管理、戶籍等方面的改革,以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統籌各類空間性規劃”,推進“多規合一”。其實在更早之前的2014年8月,國家發改委還曾聯合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下發《關于開展市縣“多規合一”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試點縣市“形成一個市縣一本規劃、一張藍圖”。
目前,在各級政府、各部門制定的眾多規劃和藍圖中,尤為關鍵的是“三規”—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這三項規劃分別由各地發改委、住建部門、國土部門主導編制。只有當影響層面最大的“三規合一”后,“多規合一”方有推進的可能。
“多規合一”是政府內部“如何實現跨部門協調和管理”的關鍵,如果沒有這樣的機制,一張藍圖或者多張藍圖都沒有實際意義。國家推進“多規合一”對整個城市的規劃和實際的運行都有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的“多規合一”的實施卻也是舉步維艱。連更高層級的“三規合一”都沒有實現,“多規合一”此時發布就顯得有點沒有太大的實際意義。除此之外,現有的“多規合一”試點還缺乏法律的依據,所以,此次28縣市的“多規合一”也可能只會是一個階段性、過渡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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