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農業部對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進行調整,被稱為“史上最嚴”休漁制度。農業部舉旗亮劍,狠抓監管,將休漁執法作為全年漁業工作重點進行部署推動。
休漁制度,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由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保護漁業資源的一種制度。為了讓海洋中的魚類有充足的繁殖和生長時間,每年在規定的時間內,禁止任何人在規定的海域內捉魚,對魚類的生長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2017年農業部專門建立了休漁執法督辦制度,以加強執法督導。截至2017年7月,共發出《伏休執法督辦》32宗,其中已調查辦結27宗。2017年7月中旬,農業部又派出7個督察組分赴沿海各地開展執法交叉督察。各省漁業漁政部門紛紛開展主動督查督導,對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推動相關市縣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據了解,截至2017年8月初,全國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0余萬人次、執法車輛1.5萬臺次、執法船艇9200艘次,印發宣傳資料40余萬份,海上巡查里程達80余萬海里,檢查漁船7.6萬余艘,檢查市場、船廠等場所4000余個,查辦違規違法案件2764起,沒收非法捕撈漁獲物80余萬公斤,清繳違禁漁具8.9萬米,取締涉漁“三無”船舶3010艘,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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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分析師認為,實行休漁制度可以確保目標種群幼魚、幼體的數量達到一定標準,休漁期結束后,能夠增加漁獲量,提高漁獲物的質量。休漁制度能夠使目標種群中處于產卵期的親魚和處在生長發育期的稚魚得到保護,對經濟魚類群落的生產力恢復有一定效果,進而促使漁業生態循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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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中國大陸漁業行業競爭格局與主要競爭對手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