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首個海上風電試點項目“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示范項目”獲得廣東省發改委核準,這標志著廣東省海上風電開發正式啟動。據悉,該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發電量近2.66億千瓦時,每年可節約標煤8.66萬噸、減排二氧化碳20.67萬噸。
“珠海桂山海上風電場示范項目” 不僅是國家級示范項目、更是國際首個海上風電與海島新能源智能微電網應用研究整合項目,將為廣東省后續海上風電項目開發提供經驗和示范。項目由南方海上風電聯合開發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本期建設規模為120兆瓦,擬安裝34臺3兆瓦風電機組和3臺6兆瓦風電機組。
項目建成后,能夠把珠海東澳島、桂山島、大萬山島三個海島微電網與陸上主電網連接,實現海島聯網供電,徹底解決偏遠海島穩定供電難題,實現海島能源資源綜合利用,為當地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能源保障。
“十三五”期間被認為是海上風電發展的關鍵階段。根據規劃,2020年,我國海上風電裝機容量的目標初步確定為1000萬千瓦。截至目前,我國經過國務院和地方政府批準的海上風電項目有29個,主要分布在河北、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沿海海域。
但相較于陸上風電而言,從目前來看,經濟性仍是高懸于海上風電之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即使是在目前海上風電發展快速的諸如英國、德國以及丹麥等國,高風險、高投資的海上風電也被視為需要特別審慎對待的投資選擇。
就我國而言,發展海上風電仍面臨兩大問題:一是行業技術不夠成熟,二是項目建設成本高昂。據了解,目前我國海上大型風電設備制造、海上風電施工設備制造、海底電纜制造和敷設等關鍵技術相對薄弱,海上風電機組的可靠性也有待進一步加強。
在成本方面,隨著海上風電技術的快速發展,設計和建設經驗逐步積累,海上風電投資已逐步下降。數據顯示,國內海上風電場的建設成本已由2009年的每千瓦2.3萬元下降至2015年的1.6萬元,具體而言,目前我國潮間帶風場單位千瓦造價約為1.4-1.6萬元,近海風場單位千瓦造價約為1.5-1.8萬元。
盡管如此,海上風電成本仍是陸上風電投資成本的兩倍左右,其中電網成本、建造成本以及其他成本比陸上風電高出近一倍。就我國而言,資料顯示,從東海大橋海上風電項目核準建設至今,我國海上風電建設已有8年時間。但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海上風電并網容量僅達75萬千瓦,目前仍處于起步階段。
行業研究人士認為,海上風電技術的發展以及風電機組單機容量的大型化是降低海上風電成本的途徑之一。發展海上風電,首先,應加強技術創新。由于海上風機成本占比小,技術創新可加快更大容量機組、更大直徑風機的上馬;其次,要健全產業體系。因為持續穩定增長的海上風電市場,是產業能夠延續下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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