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昨天公布了《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方案》(簡稱方案)。根據方案,今年全省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13500輛以上,其中包括270輛出租車和124輛公務車,同時開建各類充電樁14000個以上。
具體來看,今年江蘇省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合計13500輛以上(折合標準車約60000輛),其中客車4614輛、專用車2565輛、乘用車6321輛,南京計劃客車500輛,專用車500輛,乘用車1502輛,共計2502輛,占到全省推廣計劃的近20%。
根據2016年江蘇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解表,乘用車包括出租車、公務車、私人及企業用車、租賃車等。方案要求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數量占當年新增及更換公交車的50%以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推廣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的50%以上。
此外,江蘇今年將建設充電場站200個以上,各類充電樁14000個以上(其中直流充電樁5500個以上,交流充電樁8500個以上)。其中,南京建得最多,直流充電樁800個,交流充電樁2200個,共計3000個。方案還要求省和市各級機關停車位按照10%-15%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
對于充電樁的建設,方案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改造納入城市規劃。同時,放寬準入條件,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服務領域。積極推動在住宅小區、酒店、商業區、企事業單位、旅游景區建設充電設施,滿足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新能源汽車生產廠家在推廣應用的市、縣(市、區)至少有一個固定的售后服務點,對其相關汽車產品進行保養和維修,對其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和性能測試。
2016年內江蘇還將建成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運行管理平臺,加強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運行的數據采集、統計分析、跟蹤檢查,建立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運行效果評估體系。此外,江蘇還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補助,增加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
除了江蘇省,其他幾個重點省市也公布了未來新能源汽車推廣方案。北京市發改委發布的《北京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0年)》顯示,根據各應用領域電動汽車對充電設施的需求,經測算,2016-2020年需配建電動汽車充電樁約43.5萬個。
廣東省政府網站公布《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到2020年,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累計超25萬輛,其中私人乘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量超20萬輛。
因新舊政策銜接問題,部分上海車主今年購買了新能源汽車,但至今無法獲得免費滬牌。為此,市政府相關部門表示,目前新能源車免費滬牌上牌細則辦法已經出臺,“五一”節后啟動上牌操作,預計6月,已購車車主如果符合條件,將很快獲得車牌。
深圳市新一期政府公報公布了《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車示范推廣期運營補貼辦法》,規定深圳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每年每輛26萬元、45萬元不等,2016年起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標準根據企業實際支付購車價適當退坡。
行業研究人士表示,目前的政策來看,各地政策還在加大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力度,市場前景依然向好。但政策的地方保護特色濃厚,大多都是內產內銷。下一步政策應該破除地方保護,讓新能源汽車企業實現質的飛躍,而不僅僅是停留在量的擴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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