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行業的發展,老的標準已經不能適應新的技術發展,因此,國家對政策進行調整,即將出臺新能源汽車新國標。據悉,工信部正在修訂《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修訂版征求意見稿),預計最早第三季度將出臺。
該征求意見稿是針對2009年發布的工信部44號文件《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作出的修訂,其中明確要求動力蓄電池檢測要通過《汽車動力蓄電池單體和系統生產企業延伸檢查要求》,否則使用該電池的新能源車輛無法進入推廣目錄獲得補貼。
在時間上,新國標并未“一刀切”,將以2017年7月1日列為新國標正式執行的分界線,而已進入目錄的企業贏得了一年的緩沖期。
在技術上,新國標的影響體現在兩方面。首先,此前因延伸檢查要求和《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一致,業內以為已經進入目錄的企業可以幸免,但事實并非如此。工信部要求已經進入公告的企業也必須重新檢測,“已列入公告的單體企業,應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三項標準要求,對典型產品進行重新檢測,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銷公告資格。”
其次,未列入公告的單體和系統企業要求更為嚴格,“在申報《規范條件》時,應按附件所列標準要求對典型產品進行檢測,并提供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采用未列入目錄企業單體產品的系統企業申報時,需同時提交具有動力蓄電池檢測資質機構出具的單體產品檢測報告。”
行業分析人士表示,目前,電池行業良莠不齊,新國標的要求,就是把行業朝正確的方向引導,有了好的指引性方向,即使一些企業現在沒達到標準,以后慢慢調整也會達到。
一直以來,業界一直痛心于傳統汽車領域的自主品牌在發動機、變速器等核心技術上“受制于人”,希望新能源汽車能夠“彎道超車”。但如今,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僅動力電池方面,我國與日韓至少出現了5年的技術差距。除了技術上的差距,國內的動力電池市場還存在無序競爭、結構性過剩、原材料價格上漲而動力電池價格卻不斷下探等問題,一些資質不全或不具備研發能力的企業混雜其中,嚴重損害了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因此,在新能源汽車處于高速發展的背景下,作為該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動力電池生產規則迎來了新規定,新國標的設定將影響不達標的電池企業及搭載這些電池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行業分析人士表示,新規則或將改變競爭格局,此前占較大市場份額的三星、LG等海外動力電池巨頭將失去部分市場,具有競爭優勢的國產動力電池企業將從中受益。
此外,新國標或將減緩外資動力電池品牌在華的發展步伐。外資電池品牌如想進入目錄,既要滿足產品技術指標,還要滿足在中國建合資工廠等要求。但這將涉及大量的審批工作,周期較長。整車企業考慮到推出產品的節奏將受影響,將可能降低對外資動力電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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